Team or individual for flex ?
今天在 flexcoders 上出現一個有趣的問題:
Just curious, A big development team or individual developers
(大家開發Flex project時是以團隊或個人的型式進行?)
回答的部份更有趣,基本上有三個趨勢:
1. 大部份的人都是 individual
2. 但大部份目前是 individual 的人也都說有預算或正準備hire更多的 flex developers
3. 回答說已經有 team 的人,大部份是屬於 SI 式的公司,也就是所謂的 consultants
從回答裏可以看出一些有趣的現象,也可以合理解釋為何會是這樣的答案。
首先,目前大部份都是個人在開發flex,原因很簡單,不外乎是企業剛採用這個技術,前期往往只會投入少量的人力去研究或做個prototype出來試試水溫,或者是小型 startup 勇於採用新技術但沒錢請太多人,所以先找一個來試試。
而更深一層看背後的原因,則可能是就算企業現在想找一個班的flex developers恐怕也是不可能,打者燈籠找遍北美只會發現厲害的早就已經200% booked and occupied,而剛入門的新手企業不敢用他也不敢接。
所以人才本來就稀少,加上新技術剛起步,就會形成大部份都是 individual 獨立開發的局面(我想在 RoR 的世界也是一樣的情況,大部份的team大概都在 1-3人之間)。
那將來(例如再過6-12個月)情況會不會比較好呢?
很難說,屆時優質的工程師數量會增加是必然的趨勢,但那時大家要面臨的是 team 變大後的協調分工的技巧,如何切分前/後台,前端又如何將 flex 拆成許多小部份讓所有人可以協同開發。
其次,第2點來看,大部份的企業在試過水溫嚐到甜頭後,都會願意加碼hire人進來強化開發團隊,這從最近三個月北美地區的flex相關工作數量就可看出,平均每天都會有20-30個 positions 急者找人填補,市場趨勢由此可見一般。
至於第三點就更有趣了。
1999 網路泡沫化前那段時期,我正在一家顧問公司服務,那時美國網路市場一片叫好,市場上有所謂的五巨頭顧問公司,例如 Sapient, Vient, Razorfish…它們是當時市場上最搶手的開發公司,每家都養了上百個工程師每天關在小房間裏寫者 asp/html/javascript。
現在同樣的情況又漸漸產生,新一波的網路浪潮又回來了(咳咳,你知道的,那個什麼 web 2.0之類的 buzz word),新技術剛出現,市場上跑的快的顧問公司會儘可能的把相關人才集合起來,並且在浪潮的最前端贏家先通吃。
那些回答已經有成打team 的人,背後都是這類型的顧問公司,他們是現在市場上最搶手的 flex consulting 人選,當企業急者想 用flex 開發產品/服務但又請不到合適的人(或找進來的人還沒法立刻上手貢獻生產力時),這些顧問公司就成為最佳的選擇。
這種情況跟1999前的網路市場是完全一個樣兒。
另外,在回覆中有人提到目前 one man team 開發flex就已足夠,原因是 flex 非常簡單又威力強大,所以不需要太多寫手加入team。
個人認為此言差矣。
類似這樣的想法大概都可以概括歸類於 the myth of flex (MoF?),flex就像任何其它技術一樣,開發這個階段往往是較簡單的部份(實際上也不盡然,它的 development curve 其實是很 steep 的),但到了後期要 testing and debug時,一人開發的苦果就會呈現出來,屆時新功能或大小修改不斷,抓bug又要花費大量時間,兩者交相壓迫後下場就不那麼樂觀了,只是現在大部份人都還沒走過這個流程(大部份人還沉浸在蜜月期的歡樂裏)所以沒什麼感覺啊。
最後,好奇也來個小調查:
目前已經在用 flex 開發專案的讀者中,你們是 team or individual 呢?


5 Comments Add your own
1. cmanwalking&hellip | February 24th, 2007 at 2:56 pm
我们是三个人,按理说应该算团体了,但从开发的分工模式上,还不能这样说。所以,好的flex开发框架,是合作的基础。
2. Rita&hellip | February 24th, 2007 at 10:08 pm
這篇看起來是某個正在苦果期的人寫的….
不過我贊成develop期和test/debug期的時間分配應該是1:1,
預估開發時間最好不要太樂觀,把時間x2大概會比較準。
3. inthenight&hellip | February 25th, 2007 at 11:39 am
一個人, 不過實在是太累.
indivdual 的時候 debug 真是痛苦呀.
4. jeremy&hellip | February 26th, 2007 at 12:32 am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現在有人問我 time estimation,我都直接回答: Don’t bother…
不過人生精彩的地方就在於,當你終於渡過一人開發的時期進入有同事跟team協同工作的階段,你又會發現幫同事收爛攤或在一個已經爛掉的架構上繼續加新功能跟修bug不見得會是件多歡樂的事…寫程式這種事,到最後畢竟還是藝術與天份居多啊~
這時人生的第二個啟示又突然浮出來:如果沒法從一開始就主導一個專案,then don’t bother either…
5. saicn&hellip | March 8th, 2007 at 6:05 pm
2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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